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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我们知道,遭到侵权伤害后,在请求赔偿前要做伤残鉴定。而发生医疗事故后,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同样需要进行事故鉴定,接着才能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那么,在进行事故鉴定时,就要确定在哪个部门进行鉴定。

  一般地,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并且,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当然了,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做医疗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决:

  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最后,发生医疗事故,按规定做好鉴定后,有些事故方会不承认鉴定结论,并且不肯按规定支付赔偿金,受害人为此遭受较大损失的,或者事故鉴定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比如受害人也有过错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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